卖家之家 · 跨境资讯·· 4 小时前内容评分62
发改委发布新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》:ODI 监管覆盖投前投中投后全周期,12月1日施行
最新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解读|ODI 监管进入全周期留痕时代
影响对象:原文未明确具体对象
需要行动:暂未发现明确操作要求
事实卡片高可信媒体 / 行业机构单一来源,暂未发现第二来源即将生效
生效/阶段: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,距发布时(2026-10-23)尚有39天;2017年第11号令同步废止
已抽取关键事实
- 修订后的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2026年第49号令公布,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- 2017年发布的《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》(第11号令)随新办法施行同步废止。
- 新办法共76条,分总则、对外投资指导和服务、对外投资监管、对外投资保护、法律责任、附则六章。
- 新办法将投资者范围明确为境内企业、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,个人备案机关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。
- 境外再投资取消3亿美元事前报告金额门槛,通过境外受控主体的非敏感类对外投资须在实施投资10个工作日前提交境外再投资报告,返程投资同样需报。
影响对象:以个人名义在境外持股或设公司的居民个人;通过新加坡、中国香港等境外控股平台再投资东南亚的企业;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或涉及特定外交关系项目的企业;存在存量境外投资及返程投资的企业;为对外投资项目提供资金结算、融资担保的金融企业;为对外投资项目提供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
需要关注:核对现有境外控股架构与股权链路,判断哪些环节属于境外再投资或返程投资的应报范围;对存量境外投资排查是否存在应报未报,并在12月1日施行前评估补报或调整方案;按签约日、交割日倒排核准备案、前期工作报告、外汇登记等申报节点;建立境外投资台账,覆盖完成、终止、年度报告和重大不利情况四类报告节点
核验说明:行业媒体解读文章,引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9号令及答记者问,但当前材料未附官方原文;文中居民个人具体规则、新旧衔接等表述为作者判断,条款以发改委原文为准。
导读
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修订后的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》(2026年第49号令),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,2017年第11号令同步废止,新办法共76条、分六章。监管对象从企业扩展到境内企业、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,监管周期从事前审批延伸到投前、投中、投后和退出全过程。境外再投资取消3亿美元金额门槛,非敏感类项目须在实施投资10个工作日前提交报告,返程投资同样纳入;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或涉及特定外交关系的项目,须在签署投资协议、对外方政府作出承诺等重要前期工作前10个工作日报告。投资完成或终止后的报告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,重大不利情况由5个工作日改为立即报告,并新增技术、数据及资产处置等国家安全风险情形。法律责任新增没收违法所得、按中方投资额比例罚款、一定期限内不受理申请及投资禁入。分类管理、备案权限、核准文件和备案通知书2年有效期、变更规则等基本框架不变。
来源:卖家之家 · 跨境资讯 · mjzj.com
这件事会影响我吗?
结合你的平台、站点和业务情况,查看来源与历史依据。
问跨境快查 AI →评论与交流
分享真实经验,保持友善。公开线索不等于本站用户发言。
写下你的看法
正在确认登录状态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