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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AMZ123 跨境快讯·· 5 小时前内容评分60

哈萨克斯坦新规生效:国产品须占货架30%,电商搜索排序同步纳入

重要度:待评估

影响对象:原文未明确具体对象

需要行动:暂未发现明确操作要求

事实卡片高可信媒体 / 行业机构单一来源,暂未发现第二来源已生效
生效/阶段:自10月20日起正式施行
已抽取关键事实
  • 哈萨克斯坦自10月20日起正式施行新的商品陈列规定。
  • 本土厂商产品须占全店不低于30%的货架或销售面积。
  • 30%比例须在每一商品品类及子品类中分别达到。
  • 陈列比例按陈列面数量计算,并按品类、子品类和门店分别计算。
  • 规则适用于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的门店。
影响对象:哈萨克斯坦线下零售门店(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);哈萨克斯坦电商平台;本土厂商;非本土品牌/供应商
需要关注:核对在哈萨克斯坦电商平台的搜索结果展示是否需优先展示带“哈萨克斯坦制造”标注商品;评估是否需为带该标注商品单独设立专区;线下渠道卖家核对门店陈列面中国产商品占比是否达到30%及分品类要求

核验说明:行业媒体AMZ123转述哈萨克斯坦新规内容,当前材料未附官方原文或法规链接。

导读

哈萨克斯坦自10月20日起施行新的商品陈列规定,本土厂商产品须占全店不低于30%的货架或销售面积,并在每一商品品类及子品类中分别达到这一比例。规则适用于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的门店,国产商品须摆放在视线高度中心位置并标注“Сделано в Казахстане”。电商领域同步纳入监管,平台须在搜索结果中优先展示带该标注的商品并单独设立专区,基于用户个性化参数生成的搜索结果除外。监管由贸易与一体化部负责,《行政违规法典》第201条对拒签供货合同或签订歧视性条款处以100个月工资单位罚款,第462条对不执行合法指令按小型、中型、大型业务分别处以100、200、500个月工资单位罚款。已公布的修订内容中未就30%陈列比例本身设置单独罚则。

来源:AMZ123 跨境快讯 · amz12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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