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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免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,覆盖1210、9610、9710、9810四类监管代码
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免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,覆盖四类监管代码
影响对象:1210、9610、9710、9810、海外仓
需要行动:已办理出口退税的商品,须先补缴已退税款,方可申请上述免税待遇
生效时间:2026-01-01
事实卡片高可信媒体 / 行业机构单一来源,暂未发现第二来源已生效
生效/阶段: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
已抽取关键事实
- 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26年第16号公告。
- 政策适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。
- 适用监管代码为1210、9610、9710、9810四类。
- 退运原因限于滞销或退货,且须于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。
- 食品不适用该免税政策。
影响对象:通过1210保税电商出口的卖家;通过9610跨境电商直购出口的卖家;通过9710 B2B直接出口的卖家;通过9810出口海外仓的卖家;依托海外仓铺货的卖家
需要关注:核对出口申报所用监管代码是否属于1210、9610、9710、9810四类;确认退运商品是否因滞销或退货且在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;确认退运商品不属于食品类;已办理出口退税的商品需先补缴已退税款再申请免税
核验说明:行业媒体AMZ123转述三部门联合公告内容,当前材料未附官方公告原文链接。
导读
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26年第16号公告,明确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,通过1210、9610、9710、9810四个监管代码申报出口、因滞销或退货于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(食品除外)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,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。该政策覆盖保税电商、跨境电商直购、B2B直接出口及出口海外仓四类通道,滞销与退货两类退运路径均适用。已办理出口退税的商品须先补缴已退税款,方可申请上述免税待遇。依托海外仓铺货的卖家,滞销商品退运回国的税负成本将得到有效压缩,退货处理与库存清退的整体成本测算逻辑也将随之调整。
推荐理由
该政策延续直接影响通过四个监管代码出口、需处理滞销或退货退运的卖家,退运税负与库存清退成本测算需按新期限调整。
来源:AMZ123 跨境快讯 · amz12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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